广东汕头辛先生的三星940N+液晶显示器使用一个月就出现了屏幕黑斑的问题,辛先生在第一时间联系三星售后,却被告知是人为损坏造成的,只能付费维修。
无独有偶,四川成都陈同学的三星711N液晶显示器使用几个月后也出现了屏幕条纹故障,开始他也没太在意。谁知一年后,液晶故障越来越严重了,如今液晶已经基本打不开了……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6月买了一台三星940N+液晶显示器,一个月后发现屏幕右下角有两块黑斑。到7月底,显示器屏幕左下角和右下角又增加了几个斑点,我把这台显示器送到了三星显示器特约维修部,工作人员检查后给我开了一张维修单,故障栏写着漏液,属人为损坏,不能免费维修。
问题是我的显示器从来没有碰撞和没有爱外力压着,而且显示器外观根本没有痕迹体现是外力造成,怎么会出现漏液?再说漏液的意思不就是液晶显示器里的液体漏出来了吗?为什么会变成人为损坏了呢?希望维修部给我一个满意答复。(广东汕头 辛先生)
投诉人要求:免费维修!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6年10月初买的三星711N液晶显示器,买了几个月后就出现突然出现条纹的现象,那时我一般只要重启下就好了,也不在意。可现在这个显示器一直很难开启。在开机时,显示器总是一闪一闪的,跳不上去的,只能等好久才能跳上去,也不知道是什么问题,三星的显示器怎么这样差?(四川成都 陈同学)
投诉人要求:免费维修!
王博士观点:
参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不管广东汕头辛先生的液晶有无人为损坏,三星方面都应该认真地为辛先生的液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液晶确属人为因素造成,三星也应让用户心服口服,并出具经物价局审核的维修价目单,合理收费维修。
因四川成都陈同学的液晶已过保,因此,陈同学只能付费维修过保的液晶。陈同学可尽快与三星客服、就近的授权维修点联系,请维修人员为液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经物价局审核的维修价目单,付费维修。此外,陈同学也可直接联系就近的第三方维修站,对比价格后,付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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