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山西的李小姐在国美临汾店购买了一台14380元的三星液晶电视。然而,李小姐怎么也没想到,国美太原店送货上门的竟是一台样品机,出具的发票仅12999元。事后,李小姐多次与三星促销员、国美售后交涉,最终双方均承诺退还1381元差价。可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李小姐至今还没拿到退款……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9月在国美临汾平阳店购买了一台三星LA40F71BX/XTT高清液晶电视,付现金14380元,但随后出具的发票是12999元。我要求三星作出解释,三星服务员陈洁琼解释是其品牌的宋姓服务员(宋姓服务员是具体和我商量购买事情的那个服务员,后来携国美部分货款潜逃,我的发票是其潜逃后才拿到手的)与国美某经理狼狈为奸干出了欺骗顾客的事。三星服务员陈洁琼查明此事(当时卖场的许多服务员都熟知此事,且国美某经理也在,所以事实很好查清楚),随后出具欠条,承诺国庆后就付欠款。
此后为此事多次与三星服务员陈洁琼、三星业务、山西国美临汾平阳店店长(03572116015)联系,但直到今天毫无结果。三星业务甚至拒绝接听我的电话。也在十一月中旬通过国美网站http-www.gome.com.cn进行意见反馈,但一直没有收到答复。
电视是从太原发回,收货时包装陈旧,液晶面模糊,我对此提出有疑问,但宋姓服务员与国美某经理极力辩解是运输问题。后从业务员陈洁琼口中得知,这款机子竟然是样品货,而事先都没有被告知。
投诉人要求: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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