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石小姐向记者打来电话,质疑戴尔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说她交钱一周了,不仅没有拿到货,更让她气愤的是,她了解一了下,戴尔根本就没下订单,甚至石小姐打电话过去追查,对方承认她订货一事,但就是推来推去,谁都不愿主动帮她解决。
3月19日,石小姐在招商银行信用卡网站上看到招行和戴尔正在搞活动,可用招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电话购买戴尔电脑,并有礼品赠送。
这个活动让石小姐很动心,她也正准备买一款笔记本。随后,石小姐登陆戴尔公司网站,挑中了一款标价为3699元的戴尔500的笔记本电脑。
石小姐当即拨通了戴尔公司的订购电话:800858222。按照相关语音提示,电话后来被转接到戴尔公司销售代表戴毅辉那里。戴毅辉告诉石小姐,戴尔500是戴尔公司新推出的一款笔记本电脑,性价比很高,售价为3699。石小姐听了戴毅辉的介绍后,决定购买。她告诉了戴毅辉的招行信用卡号等信息,双方确定以三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一台戴尔500笔记本电脑。戴毅辉向石小姐保证说,她买的笔记本电脑将于一周左右时间送到她手里。
3月20日,石小姐接到招行的短信扣款通知,刷掉了她1232.79元,刚好是她订购的那款笔记本电脑的首期付款。读完短信后,石小姐打电话给戴毅辉告诉他已经付款了。戴告诉石小姐,她的订单号为6153184。但是戴毅辉却对石小姐说,她所订的那款笔记本价格已经上调到了3899元,所以石小姐不能买,还要再等待。石小姐对戴说,她是昨天打的电话,昨天下的订单,她所订的笔记本价格应该以昨天的为准,今天的涨价和她应该没关系,何况银行扣她钱的时候,就是3699元的价。她买的笔记本的价格应该以她电话订购的时候的价格为准。戴听石小姐这么一说,就表示他再把石小姐的订单上报公司审核,让她等消息。
其后,石小姐不放心,她多次拨打戴尔公司的订单查询电话4008897178,但都说订单没有通过戴尔公司的审核。石小姐再找了几次戴毅辉,戴说让她等待通过审核。
后来石小姐查找了戴尔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向朋友了解情况,得知如果货款被扣,戴尔正常的程序应该是一天之内就可以通过审核,然后工厂开始生产了。但是直到发稿时止,石小姐的订单都没有被审核通过。石小姐再找戴毅辉,问起她的笔记本。戴却闪铄其词,一会说公司缺料,让她等半个月,一会说她的订单还没被审核通过,他也没办法。
戴毅辉的这种推搪塞责让石小姐很愤怒,她觉得有必要向戴尔投诉这个销售代表,希望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石小姐于是拨打了戴尔公司的投诉电话8008582060,一个工号为102的谷先生接了石小姐的电话。让石小姐惊讶的是,这个谷先生的态度非常不好,听了她的讲述,说他只能去联系那个销售代表,让他来解决,而谷先生不能解决她的问题。并且谷先生对石小姐说,如果石小姐对他的答复不满意,我也可以拨打这个电话投诉他。就这样,石小姐被推来推去,但直到发稿时止,她的订单仍被卡着,钱交了,货的交付却遥遥无期。
就这样,一周过去了,石小姐仍没得到任何答复。万般无奈之下,她想到这个活动是招行和戴尔一起搞的,只得求助于招行出面。26日,石小姐拨通了招行的投诉电话,一个工号为2166的汪小姐接听了她的电话。听了石小姐讲述的情况,汪小姐说帮她核实一下,承诺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她电话答复。
27日下午,石小姐接到了汪小姐的电话,汪小姐说她拿着石小姐的订单号,以消费者的名义查询了石小姐的订单,确实发现订单仍然没下,而且汪小姐说她打过戴尔公司销售代表的电话,结果打不通,汪小姐打戴尔公司的投诉电话,接电话的人同样告诉她,这个问题他们无法解决,还是要找到销售代表。最后,汪小姐找到戴尔的一位主管,主管说是因为这款笔记本的价格他们标错了,调价了,才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并且表示没有解决办法。汪小姐最后对石小姐说,她会将石小姐的情况汇报给上级,在下个星期五之前会有人和她联系。
到发稿时止,石小姐的钱已经被扣一个多星期了,但是订单根本就没有生成。石小姐不禁要问:举世闻名的戴尔公司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企业?为什么一点诚信都没有?即使是他们把价格标错了,也应该由犯错者承担责任。石小姐最后表示,她对戴尔真的很失望。
法学专家亓培冰博士观点:
记者就此事电话咨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亓培冰博士。
亓博士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戴尔在网站上公布了该款笔记本的价格为3699元,此种商业广告行为应视为要约邀请;消费者向戴尔的定购行为是一种要约,戴尔接受了顾客的订单属于承诺,至此双方在价格、付款时间、交货时间都已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均应履行。戴尔声称3699元是一个弄错了的价格,单方提价行为是违约行为。戴尔的商业广告行为已引起消费者的信赖并据此缔约,应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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