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名叫托马斯·罗斯的男子对苹果提起诉讼,索赔100亿美元,并要求在未来的销售收入中分成0.5%。至于原因,托马斯·罗斯称iPhone、iPod和iPad都出自他的创意。
托马斯·罗斯在诉讼文件中表示:“苹果推出了包括iPhone、iPad和iPod在内的移动设备产品线,所有这些设备本质上都是罗斯的电子阅读设备。在研发时,苹果并未提出自己的创意,而是采取了‘搜索垃圾堆’的文化。”
据了解,1992年,这名名为托马斯·罗斯(Thomas Ross)的男子申请了一项美国专利。这项专利描述了一种圆角矩形设备,搭载背光屏幕,能播放音乐、保存电子书,并可以集成移动通信元件。
他提交了关于这种“电子阅读设备”的3幅图片,并坚称苹果抄袭了他的概念。尽管罗斯提交了专利申请,但他并没有支付相关费用。1995年4月,由于未能支付 费用,这一专利申请被声明放弃。罗斯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改变这一决定,例如声称这样的收费违宪,但法庭并未做出有利于他的判决。
不过他仍然认为,专利申请本身使他有权提出此次诉讼。在提交给佛罗里达州南部法院的起诉书中,罗斯要求苹果赔偿100亿美元,就未来的销售收入与他分成,并撤回所有与“i系列”设备相关的专利。
目前,苹果并未对此消息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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