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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直播侵权风险
2019-05-09 08:35  杭州网

随着网络直播的普及,个人隐私也面临着被泄露的风险。比如,有的餐厅为了宣传,直播食客吃相,引发网友围观;还有的健身房直播顾客健身以吸引眼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未经允许就将他人出现在直播画面中,无疑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从个人信息安全角度来看,很多人对“被上传”“被围观”完全不知情,商家泄露他人的隐私,极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谨防“随意播”变成“侵权播”,一方面需要拍摄者增强法律意识。商家借助直播方式宣传产品,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征得他人同意;另一方面,直播平台也应做好管理工作,加强对播出内容的审核,不给“随意播”提供便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监管,规范直播平台的播出行为。

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面对商家的不法侵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    编辑:赖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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