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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质量承诺协议 携手肃清网购环境
2015-12-30 15:04  杭州网

12月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苏宁在京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协作发布质量承诺企业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共同营造优质优价、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网购”在城乡居民的经济生活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据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9176.9亿元,同比增长32.6%,网络购物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3%。

网购规模的持续扩大一方面活跃了消费经济,另一方面,由于购买过程中用户缺乏直观感受性,产品质量问题、假冒伪劣现象成了困扰消费者的“心病”。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国家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净化互联网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而作为拥有线上苏宁易购平台和线下1600家门店的苏宁,维护和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更是义不容辞的工作。此次苏宁积极加入其中,与政府携手,肃清网购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有保障、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其实,早在苏宁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正品行货”的企业定位。作为渠道商,多年来深耕供应链建设。转型成为互联网零售企业之后,面对网络的虚拟环境,苏宁不断提高供应链门槛,加强供应商资质的审核和管理,并创造性地走O2O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之路,为虚拟的网络消费过程加入更多“可视”、“可感”的元素。比如物流配送的可视化,消费者可以随时查看到商品的位置;比如线上付款线下提货,或线下体验线上购买,消费者可以在门店感受到真切的产品,有任何问题即时向工作人员反馈;再比如前不久在苏宁易购上线的江苏馆,馆内所售的水产品均已接入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了质量可追溯、产品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今年年初,苏宁发起“蓝盾行动”,通过专项复核商户资质、招募民间监督资源等几项举措,着力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网购氛围。

随后不久的全国两会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更是提出“平台首问负责制”,呼吁从制度层面促进网购平台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络平台集客能力强、辐射面广,缺乏严格前置审核流程的开放平台,使制假贩假的不法经营行为有机可乘、蔓延泛滥。”张近东曾在两会提案中表示,电商企业在数据证据、商户管理和消费者责任三方面需要承担责任。企业应完整保存系统数据,建立起对商户的约束机制,并承担对消费者“先行赔付”责任。

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签约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承诺企业名单、查看企业承诺的质量指标、比较企业的执法检查合格情况记录,使质量低劣的产品失去市场,为坚持正品的渠道商、供应商提供更丰盈的成长沃土,增添创新创业和经济转型的新活力、新动力。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陈海彬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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