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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多买的乐视电视屏质保期内坏掉 是人为所致还是质量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
2019-08-06 06:00  杭州网

两年前,家住拱墅区的汪女士在滨江区江晖路1930号东和时代1楼乐视生态体验店购买了一台乐视电视,最近,电视在播放时出现竖条,联系商家,被告知属于人为造成,需要自行支付维修费。“对此,我不认可,我并没有进行人为破坏,我认为电视机内部产生问题一般都非人为所致,希望商家尽快为我维修。”汪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消费者 质保期内电视坏了 还要自己掏钱维修

汪女士:2017年5月9日,我在滨江区江晖路1930号东和时代1楼乐视生态体验店购买了一台乐视4*500PRO电视,花费4200元,不久,遥控器出现故障,乐视售后维修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第一次上门维修。维修人员说电视机还有损坏的风险,在他的建议下,我购买了“益家保”电视延长保障协议,延长电视机主要部件和非主要部件保障期限三年,花费580元。

根据电视三包政策,加上之前购买的延保服务,电视显示屏的保修期应该到2023年下旬结束。

6月底,我发现电视屏在播放时出现竖条,再次联系乐视售后,7月7日维修人员上门服务,经他的检测判定电视屏中有液体渗入造成液晶显示屏损坏,属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保修责任范围内,需要自费修理约2000-3000元,我不认可。7月10日我拨打了乐视售后电话投诉此事,对方表示会在48小时内给我回复,但我没到等到。

此外我还拨打了“益家保”服务电话,经“益家保”服务人员判断,电视机屏幕与人为操作不当渗水的情况不符,由于电视机屏幕还在3年质保期内,还未到延保服务。也就是说,我应该享受原来就有的质保服务,我现在希望商家尽快为我维修。

商家

产品外观还留有液体痕迹

人为原因导致的问题不能保修

乐视电视维修人员吴先生:我在7月7日为消费者汪女士做了第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检测结果是电视屏中有液体渗入造成显示屏出现竖线,当时产品外观还留有液体痕迹,我们做了拍照留存,客户在服务三联单签字确认,公司和客户均有留存。

根据我们判定,用户使用不当外部液体漏入电视机液晶屏导致液晶屏损坏,非产品本身原因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不能保修。我们希望与消费者进行现场调解。

益家保检测人员罗先生:7月7日接到汪女士维修电话,我上门检测,当时电视机屏幕出现了竖条,屏幕坏掉了,用户电视屏幕还在乐视质保期限内,还不能走“益家保”延期保障服务流程,保障明年才能生效。

律师

双方应先明确故障原因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这个案件中,乐视方与消费者的争议焦点在于电视机出现故障是质量问题导致还是人为原因导致,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先确定故障原因,再据此进行责任分配。

至于益家宝是否应承担维修义务,应根据消费者与“益家保”之间的延保协议约定处理。

(随后,记者将商家以及律师的说法反馈给消费者,她表示将继续维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记者 王健宇    编辑:邹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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