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年销售额过10万 可4个月仅两件销量
年货节又来了,网络电商的接力大战一场又一场,令人目不暇接。“他们把6800元的退款已经还我了,但对于这整个事件疑惑点还有不少。”刘先生在杭州经营一家实体服装店,眼看着线下客流量越来越少,积压的货物越来越多,刘先生一直在考虑如何营销突围。杭州即学即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一通推广电话,让刘先生决定试试水,不料最终还是一场空:承诺年销售额过10万,4个月仅两件销量。
“电商的红火让我们传统服装人又爱又恨,恨的是挤压了销量,爱的是想在红利中分一杯羹。”刘先生不是没有想过转型,但陌生的领域,高昂的营销费用,风险顾虑让他一直没有涉足。但杭州即学即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一通推广电话,让刘先生心动了。“他们说跟拼多多是合作关系,我们通过他们平台,年销售额可达10万。”
2019年9月20日,刘先生委托杭州即学即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衣服推广,花费6800元。在接下来的4个月中,总共2件的销量让他产生警觉,“我先是通过天眼查找他们公司,数据显示我们委托的业务,不属于他们公司的经营范围,他们是没有能力合作拼多多来销售我们的商品。通过销量也看得出来。”随后刘先生找到商家,提出退款要求。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杭州即学即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没有招商外包以及外包的经营范围,制作代理发布等字眼。
刘先生表示:“因为是口头承诺,10万元的年销售额,没有写在合同中,商家开始否认。现实是当时在通话过程中业务人员不仅承诺销售额,他们还提供很多的成功案例。诱导我们签约。”经过协商,商家全额退还刘先生6800元。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律师提示,本案例中,网络公司与刘先生签约合作的业务并不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该公司经营未经核准的业务系非法经营。由于目前公司的设立门槛很低,网络公司、科技公司等林立,业务质量却良莠不齐。在展开业务合作前,应当对合作方的资质及履约能力做尽职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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