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文娇(化名)想创业,但资金不宽裕,她通过网络贷款3000元进行周转。可谁知,她不仅只拿到2000元,还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反复贷款十多次,欠下债务10万余元。近日,重庆永川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15名针对高校学生的“套路贷”犯罪嫌疑人,给文娇办理贷款的业务员就是其中之一。
6月10日,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梳理出典型校园贷的一些“套路”,提醒将进入大学的同学要注意。
文娇是永川区一所高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1月,她打算做微商,积累创业经验。可手头资金紧张,生意无法开展,她想到贷款。文娇通过网络,向一家贷款公司借款,按照合同约定,文娇借款3000元,在一个月内还清。可签订合同后,文娇只拿到2000元,对方要求要在7天内还清贷款,而且要还3000元。
“7天时间太紧了,肯定还不起。”文娇有些无奈。之后,贷款公司经常打电话、发信息催文娇还款。见文娇实在不能及时还款,他们提出“借新债还旧债”,让文娇从另外的贷款公司借款,来填平之前的债。就这样,文娇一共找了13家公司贷款。可债务不仅没有结清,反倒累计越来越多,最终竟高达10万余元。
如此高的债务,文娇无能为力。对方的催款方式渐渐“升级”,他们开始发送一些不雅观的信息,让文娇困扰不已。再之后,他们开始威胁骚扰文娇的亲朋好友。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文娇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永川警方立即进行侦办,一个主要针对高校学生、以贷款为名进行诈骗的团伙浮出水面。
4月,民警分赴多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随后,案件被移送至永川区检察院,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张某某等团伙涉嫌聚集在湖南、江西、四川等地,以经营的金融、科技公司为据点,主要针对高校学生等进行网络贷款,通过事前诱骗签订合同掌控个人信息、事中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事后以采取曝光隐私、诋毁名誉等威胁手段软暴力催收,获取巨额钱财。
检察官解读“套路”
三步套牢借款人,周息高达30%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起案件跟“校园贷”相似,但其中又有新的“套路”。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套路”的呢?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此案为例,进行解读。
步骤1:发“广告”招揽借款人
犯罪嫌疑人在微信群聊、贴吧、qq兼职群、微博里打出“条件诱人”的贷款广告。通过这些广告,自然有借款人找上门,而这个借款人群体主要是学生。
联系借款人后,会让对方填各种资料,评估还款能力,填写的资料中有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亲友联系方式。这类贷款利息很高,借款人若贷款2000元,实际到手的可能只有1300-1400元,周息30%。如果借款人能接受,就商定还款期限,一般是7天,逾期费用是1天500元。
步骤2: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内容不同
要是借款人同意贷款公司的条件,就让他们在网络平台填写借款合同,那份合同上显示的利息是2%,不能改动,而且逾期费用也不会写上去。签订合同后,就给借款人打钱,还要提醒他们到期要按时还款。
为什么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执行的合同内容不一样?实际执行的内容为什么不在合同中体现?检察官了解到,合同上写的内容都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内容,实际执行的内容可能有不合法的情形在其中。贷款公司在追款时,甚至可以用合法的合同去起诉不还钱的借款人,以及将合法的合同出示给借款人的亲友看,促成还款。
步骤3:逾期未还款“以贷还贷”
借款到期后,要是借款人实在还不上钱,就会推荐其他的“贷款公司”让他们去再次借贷来还债。要是借款人不接受这种方式,就会让他们去找家长或朋友借。
学生没有社会经验,要是学生强硬地拒绝还债,就会“电话轰炸”他们的老师、家长,编写很恶心的短信内容,造成心理压力。学生对自己的面子和名声比较重视,最后都要还钱。
心理咨询师剖析
学生为何频频遭遇“校园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裸条借贷”等各种骗局层出不穷,不少大学生或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牵扯其中。
2017年6月,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各种骗局层出不穷,大学生成了“高危人群”。针对这一现象,社会学家、心理咨询师谭刚强认为,年轻人比较追新求异,会有从众、攀比的心态,可他们没想到的是,作为大学生或初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并不具备高消费的能力,这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年轻人来说,他们往往会觉得自己“长大”了,在面对贷款公司“条件诱人”的吸引下,不会和家长商量,觉得自己可以解决。“'第一笔套路'看上去很轻松,而且分期付款,感觉还得起。”一旦进入“套路”,就会越陷越深。
谭刚强建议,大学生要以学为主,明确自己的目标,超出承受能力的消费尽量不要尝试,而靠自己奋斗得来的消费才是正当的。有年轻人需要资金创业等正当需求时,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详细了解各项细节,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
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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