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猫双11饿了么首推电子消费券 助力传统外卖平台突破瓶颈
2018-11-02 15:28  杭州网

11月1日,饿了么正式在其天猫旗舰店开售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可以购买包括星巴克、肯德基、五芳斋在内的多种商品消费券,并在3天到180天不等的时间里随意消费。引人关注的是,首战双11,这些餐饮与新零售品牌将以最低0.3折的优惠出售各自的电子消费券。

举办了10年的天猫双11,以饿了么为代表耕耘了10年的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终于在各自的第十个年头相遇相会相互影响相互改变——外卖平台在111日这一天,正式推出了优惠出售电子消费券——这一传统电商平台早已纯熟的营销手段。 

一次下单30份鸡翅,1804000家门店任意吃

囤上半年的洗衣液、纸巾,已经是每年天猫双11的常规操作——与此相呼应的是,首次参战的饿了么推出电子消费卡券,让消费者也可以囤足半年的鸡翅,每次吃到嘴里还是刚出炉的味道这一场景成为可能。

1元的星巴克冷萃咖啡券,在180天内都能兑现的肯德基香辣鸡翅30次券,打对折的屈臣氏代金券,1.1元的大杯CoCo珍珠拿铁,3折的汉堡王霸王鸡条……饿了么天猫旗舰店里111日开始正式出售不同品牌的电子消费券。

据商品页面显示,消费者购买该券后,通过绑定饿了么账户的收货手机号即可把这张券存入用户账号内。电子消费券还可以跨地区使用,例如用户购买了肯德基香辣鸡翅30次券,可以在近300个城市的4000多家门店使用,在上海家里,出差去杭州,在桂林旅游都可以随时使用该券。

目前,星巴克、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百果园、每日优鲜、屈臣氏等大牌商家已经推出低至0.3折的电子消费券,在1111日下单即可享受优惠。 

拉高天猫双11消费波峰,集齐三大亿级流量入口

餐饮外卖市场竞争至今,以饿了么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已然跳出餐饮外卖这一局限。饿了么在天猫出售电子消费券,帮助本地生活服务的企业做数字化升级,这一直是饿了么的目标。饿了么将餐饮、新零售商户服务能力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商品化。 

按照传统的外卖平台思维,天猫双11期间,消费者可以一次买满一年的日用品,但不能在一天里吃完一年的辣椒炒肉和鸭脖——商品形态限制了市场对其单个时段销量的想象空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饿了么用电商平台的策略,推出电子消费券较好解决了这一瓶颈。

对于实际销量而言,当到店消费和外卖运力都接近爆单的情况下,已销售的电子消费券可以突破时间、地理维度的界限,打破外卖商家的运营、配送瓶颈。

在商业流程畅通的情况下,饿了么天猫旗舰店背后,还有亿级的流量入口助阵。加上已经接入的支付宝和手淘,饿了么首战天猫双11的表现,更加让人期待。 

天猫双11饿了么大阅兵,1个月解决多项技术难题

据饿了么相关产品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电子消费券顺畅使用,前期在商品id统一是最重要的。据了解,外卖平台上的品牌方出于管理的需求,会建立多个账户,而每个账户管理着上千家门店,以某餐饮连锁品牌为例,在饿了么平台上有两个账号,一个为直营店账号,另一个为加盟店账号,这就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问题,这些账户之间的商品名称并非完全统一,海鲜粥还可能被称为珍品海鲜粥,一样商品会出现多个商品id,这是外卖平台都会遇到的行业问题。

如何让这些商品id完全统一,是一个繁琐又关键的工作,为了解决这个行业难题,饿了么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多名产品、技术工程师和手淘技术团队协同合作,上百名一线业务人员与品牌商户对接,一一核对商品信息,最终完成了饿了么平台上品牌商户菜品id统一。据悉,电子消费券项目从立项到解决这一行业难题,只花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商品id统一后,后期我们可以为商家提供更多数字化服务,想象空间更多了,上述负责人表示。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赖正河    编辑:孙丽    
上一篇:菜鸟联合中国外运开通西欧航线 天猫双11前再添跨境通道下一篇:Counterpoint研报 小米、华为领衔 中国品牌逆势增长
 【相关阅读】

活 动

更多>>

2019年315专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近年来,微商、团购、社交电商为获得错位竞争优势,主打低端商品,主动迎合农村消费者对

2018天猫双11活动专题

2018天猫双11已成为双11活动举办以来第10个天猫双11活动。2017天猫淘宝双11

农村淘宝发布优质大米标准

11月1日上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在“天下粮仓·2018第二届淘乡甜新米节启动会”上宣布

曝光台

更多>>

科沃斯漏扫严重 松下清洁率最低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款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结果,发现各款样机整体清洁性能差异较明显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