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自1月1日已实施,市消协对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唯品会、1号店、国美在线、聚美优品、酒仙网、天猫、淘宝、拼多多这13家电商平台的合同成立条款开展调查,发现当当网、聚美优品、蜜芽网等电商平台并未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在市消协的督促下,截至记者昨天发稿时,13家平台均显示为消费者下单和付款成功后即视为合同成立。
市消协1月1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电商平台在合同成立条款中规定或补充了“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等类似内容。针对未修改条款的平台,市消协已督促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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