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2月15日,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促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共8条:全力助推科技企业抗疫复工“两手抓”;快速落实企业降本减负措施;全力支持应急科研项目早出成果;调整科技计划实施要求;落实科技企业认定便利化措施;完善人才便捷服务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发挥创新综合体服务窗口作用。《通知》自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促发展。
根据《通知》,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各级科技部门要主动指导企业健全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制度,全力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在减负方面,要求落实公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为在孵企业减免不少于2个月的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的政策;对企业在研项目受疫情影响的,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可延长3个月、国际合作项目可延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获省级项目立项的、首期拨款比例可提高10%。
此外,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来浙开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师,经认定可视作在浙工作时间。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实行“全零跑”,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办理。2020年受理的企业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支持市、县(市、区)制订负面清单,实现创新券支持范围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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