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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联合课题组:涉阿里系电商平台知产案年均增幅88.46%系误读
2020-04-13 10:55  杭州网

近日,有网络媒体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发布的《关于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得出涉阿里系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年均增幅88.46%。4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解释:年均88.46%的增幅是针对所有涉电商平台知产案件,而不单指涉阿里系案件。

《报告》表明,2014 年至2018 年,浙江法院共受理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538 件,年均增幅达88.46%。

年均增幅88.46%,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提升

“年均88.46%的增幅是针对所有涉电商平台知产案件,而不单指涉阿里系案件,有网络媒体误读为涉阿里系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年均增幅88.46%,并不准确。”浙江高院知产庭负责人表示:浙江法院2014年至2018年分别审结445件、1159件、2074件、3440件、5613件,年均增幅为88.46%。

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之所以增速如此迅猛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浙江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当事人愿意选择在浙江提起诉讼。“比如我省法院受理的很多案件权利人和直接侵权人都是外省的,但是选择了以电商平台所在地为管辖连接点提起诉讼。”

对此,该负责人指出:“我们的调研数据显示,2018年以判决方式审结的1443件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中,有48%的权利人在诉讼过程中就主动撤回了对平台的起诉或放弃对平台的诉讼请求,这说明很多权利人将平台作为共同被告主要是为了将其住所地作为管辖连接点进行诉讼。”

恶意投诉现象如不加规制只会愈演愈烈

 《报告》提到,根据被调研平台反馈的数据,错误通知和恶意通知的比例仍令人担忧。例如,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在2017 年公布的数据中称,恶意投诉总量已占到其知识产权投诉总量的24%。从近几年浙江法院受理的与恶意通知相关的纠纷来看,恶意通知确实不容忽视。

例如在余杭法院审理的拜耳公司诉李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李某将拜耳公司享有在先权利的标识注册为商标,并向121个销售拜耳正品的淘宝商家发起投诉共计249次,此外,李某共囤积商标113个,向淘宝平台共计投诉2605次,李某的QQ自动回复中公然标注“付费撤诉,五万起”。

“恶意投诉不仅严重扰乱他人经营活动,而且破坏了平台内的正常经营秩序,同时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该负责人表示,大量恶意通知情形并未进入诉讼,恶意投诉现象如不加以规制,只会愈演愈烈。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举措一方面需要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激励和保护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加大侵权及恶意诉讼的惩戒力度,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司法公信力。”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云谷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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