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职协调发展有利于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转变,对于职业教育人才与普通教育人才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多样化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明确普职分流是教育体系逻辑,体现职业人才教育重要性。鉴于每个学生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都不尽相同,所以教育本身就存在着分层分流的功能,尤其是职业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从整体上看,会按照有关的方针来发展职业教育,在实施上更多的是切合实际、注重方法和协调发展。
普职分流是教育体系自形成之日起就有的基本逻辑。教育体系实施普职分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必须对人们的能力发展方向进行分流。现代教育体系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形成,各国的教育制度虽然在学段划分和学校类型上存在很大差异,但其基本逻辑是:如何对待普通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尽管这两种教育的关系在处理上有很大的不同,但这恰恰说明,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类型。
二是强调普职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升职业人才教育认可度。目前,人们对职业教育的看法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偏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层次的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这些表述对于职业学校的学生,还有整个社会的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是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以后孩子通过职业教育,也能够掌握知识、学习技术,通过自己的努力,甚至可以读读本科,得到更好的发展,未来也有更多的可能性。
教学水平和社会偏见是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新职业教育法从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实施、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师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使职业教育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在民众关注的升学与就业问题上,新职业教育法指出“职业教育学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率先在政策层面上突破了歧视,为职业教育“正名”。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给社会带来了一个正面的讯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平起平坐”的地位,职业教育也将走向更规范的发展。这对于站在选择十字路口的中考家长和学生来说,无疑打下了一剂减缓焦虑的强心针。
三是促进普职教育横向融通和纵向贯通,激发职业人才教育新活力。横向要融通,实现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的横向贯通,为学生发展搭建平台;纵向要畅通,要打通“断头路”,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途径,以能力和实践为指导,构建职业教育的高考体系。横向融通和纵向贯通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当中都给予了体现,它也是教育改革的一次“破冰”。
纵向贯通,中职院校可根据相关法规,在相关专业中实施与高职教育相衔接的招生与培养;横向融通,在各级建立和完善各种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分、资历和其它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化机制,推动全国职教学分银行的建设,推动高职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通和互认。打破了学历的“天花板”,职业教育将更“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职业教育法的修订,着重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要相互融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今后的职业教育不仅仅是中职学校、高职学校的教育,它还包括了本科院校、综合性院校,或者其他培养技能性人才的教育。
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对现有教育主体的一次重新审视,使职业院校的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得到了增强。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打破了职业教育“内部循环”的瓶颈,抬高了职业教育学历的“天花板”。
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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