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韩笑
微信叫卖自制美食问题还很多
未来可能纳入食品安全法监管
杭州餐饮江湖最近流传着一个故事:一个富二代姑娘,开着玛莎拉蒂,挨家挨户去送她亲手做的鸭脖,以赚点小钱。这个故事,引发了记者巨大的好奇心,记者找到杭州玛莎拉蒂车友俱乐部,几番打听,得到的消息是:没有开玛莎拉蒂送鸭脖的姑娘,倒是有一个开着玛莎拉蒂送蛋糕的姑娘,只做微信朋友圈的生意,但不太愿意接受采访。
小龙虾、海鲜、鸭脖、甜品、自制果酱和辣酱、进口食品、本鸡本鸭……在微信朋友圈里,你能想到的美食,几乎都可以轻松买到。
监管还不到位
谨慎购买微信上的自制食品
对于微信上卖自制美食的做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办侯主任提醒消费者,为了自己的健康,最好还是谨慎购买。
侯主任说,以前,商家要开门做生意,至少要申领营业执照,现在流行用微信等新营销方式,还没有资质方面的强行规定,但网络上做生意,隐蔽性很强,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核实其信息真伪。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碰上消费纠纷,很难找到商家维权。
另外,自制食品比较特殊。一般来说,食品销售需要领取流通领域食品证,但自制食品没有通过职能部门的检验检测,它的制作工艺到底是不是安全卫生,根本没法保证。就算制作工艺过关了,还会碰到配送难题。按照规定,鲜活农产品都需要通过冷链车来运输,这对商家的实力要求很高,普通小卖家基本上做不到全程冷链,只能通过普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来配送,而在大热天里,自制食品很容易在运输过程中变质。
侯主任表示,微信上卖商品,现在还是发展初期,相关的规定还不完善,监管上不可能完全到位。此前,他们接到过一些消费者对微信卖家的投诉,包括化妆品、服装等商品的消费纠纷,去联系商家发现,很难联系上,这时候就只能找微信平台所在地深圳工商来监管,维权很麻烦。
最重要的一点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经营者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但微信朋友圈大多属于个人对个人买卖,不属于普通的商品交易,因此消费者不能受到新《消法》的保护,这种行为只适用于《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约束,消费者通过后者维权的成本要高得多。此前,不少地方曝光了微信朋友圈销售、代购纠纷维权难的新闻。
好消息是,日前,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已将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纳入食品安全法视野。
在微信上卖美食的人
很多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
在听过开哈雷摩托送小龙虾和开着玛莎拉蒂送蛋糕的传说后,设计师孙斌觉得,他开着奔驰去送海鲜,就压根不是个事儿。
孙斌是服装设计师,晚上,他带着自己的团队和意大利服装公司的团队对接工作;白天,他就卖他喜欢的海鲜。孙斌的“汁鄉食纪”开了将近2个月了,虽然有了像模像样的标准厨房,并有6个服务生负责外送,但他还是每天开着奔驰车去送货。“这样可以最直接地接收到客户对产品、口味、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孙斌说。
从最初在朋友圈叫卖时生意寥寥无几,到现在一天平均40多单,孙斌说,和他最初的预估还是有差距,“忙到累趴,但目前还处于微利状态”。
和“汁鄉食纪”几乎同一时间出现的还有一个叫“晨之美”的外送早餐。号称提供“最有格调的早餐服务”。身兼老板、厨师、外卖三职于一身的白象,以前是电视台编导和主持人。自从在朋友圈里宣告要投身“早餐事业”后,依靠朋友们的捧场,“晨之美”现在一天也能卖出30多份早餐了,收支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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